民法典中離婚多長時間債務沒有責任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那么民法典中離婚多長時間債務沒有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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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離婚多長時間債務沒有責任
如果涉及到夫妻共同債務需要遵守訴訟時效的規定一般情況下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三年如果不被主張權利債務責任消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有哪些
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如下所述
1、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
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3、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