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債務如何分割

導讀:
離婚債務如何分割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第1款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第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那么離婚債務如何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債務如何分割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第1款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第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關于離婚債務如何分割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債務如何分割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第1款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基于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第2款規定下列債務不是夫妻共同債務而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濟活動其收入確實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