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現債務危機如何處理

導讀:
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對于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對于借貸關系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那么個人出現債務危機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對于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對于借貸關系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關于個人出現債務危機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個人出現債務危機如何處理
1、破產還債
2、當事人協商清償債務
中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確立了意思自治原則當事人在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有權自主地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當事人之間債務的清理也應屬于意思自治的范疇因此當事人協商清償債務的行為應得到法律的認可。協商清償債務具有簡便易行、成本低、中斷時效等優點但也有一定的不足之處如果債務人不守信用拒不履行償債協議就只能通過其他合法途徑解決。
3、訴訟清償債務
協商償債是私力救濟的手段而法院的強制償債是公力救濟。當事人雙方不能協商償債時債權人企業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的判決保證自己債權的實現。當然協商不是必經程序當事人可不經協商直接向法院起訴。
4、兼并清債
兼并清債是指一個企業通過以現金購買或者以股份交換其他企業的資產或股份將其他企業吸收合并而使之失去法人資格或者對其他企業形成控股以改變其法人實體而由存續企業或控股企業對被吸收企業或被控股企業的債務進行清償的方式。企業兼并能充分發揮企業的組合效能優化經濟結構并能妥善處理債務人企業的遺留問題。企業兼并后被兼并企業的債務由兼并企業承擔被兼并企業的職工由兼并企業安置這不僅有利于企業債務的清償則且有利于維護社會的穩定。
5、債轉股
債轉股是指債權人企業與債務人企業通過協商將債權人的債權按其價值折合為股份使債權轉化為股權從而使企業債務歸于消滅的償債方式。目前債轉股作為企業進行公司化改造的一種重要措施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其中存在問題還很多有必要在實踐中進行深層次的探索。
6、申請債權保全
債權保全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在債務人不行使其對第三人的債權或任意處分其財產以致影響債權人債權實現時債權人依法申請有權機關采取相應措施以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保證自己債權實現的方式。包括債權人的代位權和撤銷權。如果說以前債權人行使代位權和撤銷權的法律依據尚不十分充分的話那么新合同法中債權保全制度確立為債權人申請債的保全提供了依據和保障。
7、行使擔保物權
為保證債權的實現中國擔保法規定在債權之上可以設定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留置權和質押權依據物權優于債權的原理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到期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依法變賣、拍賣擔保物并以其價金優先受償。但在實踐中不少債權人不注重擔保物權的作用不令債務人提供應有的物權擔保或縱使債務人提供物權擔保也不能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積極地行使擔保物權因而使自己的債權得不到實現。
二、法院個人債務糾紛怎么處理
1、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應當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
2、民間借貸的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決還是中止訴訟取決于是否“借貸關系明確”。對于“借貸關系明確”的法院將缺席判決對于借貸關系不明確事實難以查清的將中止訴訟。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貸憑證等“借貸關系明確”的證據材料否則一旦借款人失蹤案件將無限期“中止訴訟”。
3、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貸糾紛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對于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對于借貸關系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