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轉讓債權債務有什么條件

導讀:
第八十條債權轉讓的通知義務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那么整體轉讓債權債務有什么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八十條債權轉讓的通知義務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關于整體轉讓債權債務有什么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整體轉讓債權債務有什么條件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整體轉讓債權的條件包括雙方沒有約定債權不能轉讓法律沒有禁止債權轉讓等而債務轉讓的條件是取得債權人的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七十九條債權的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第八十條債權轉讓的通知義務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四條債權人同意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二、債權轉讓方式有哪些
1、支付轉讓型
企業在采購時,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債權作為貨款支付給銷貨方銷貨方銷售貨物收到的是應收賬款,但是對方債務人不是購貨方而是第三方即原來與購貨方有債權債務關系的一方。
2、債務重組型
持有債權債務的各方通過協議或者其他途徑協商債權轉讓的行為。與上一種類型不同的是,發生債權債務的交易活動在重組前已經完成或者債權轉讓時并不同時發生交易行為進一步說重組后發生的交易僅僅是執行重組的結果比如以非貨幣性資產償還債務等。這樣轉讓的會計處理可以比照債務重組準則進行處理。
3、非貨幣型
企業進行以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非貨幣性資產的交易中,含有部分應收款項此時,應當計算應收賬款占非貨幣性資產的比例以便確認是非貨幣性交易還是貨幣性交易。
4、有負債型
轉讓應收賬款時,轉讓方對未來應收賬款的實現與否負有連帶責任的轉讓行為。比如用應收賬款作抵押而進行的融資表面上應收賬款轉讓給了貸款方但是,應收款項到期是否能夠收回在融資時是不確定的所以對于轉讓方而言是一項或有負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