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未清公司解散之訴可以暫停嗎

導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二)中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未在法定期限內成立請算組開始清算導致公司財產貶值、流失、毀損或者滅失債權人主張其在造成損失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因怠于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以股東為被告要求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完全合情合理。即使在公司被注銷之后股東并未從公司實際取得任何財產同樣可以要求股東承擔相應的責任。那么債務未清公司解散之訴可以暫停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二)中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未在法定期限內成立請算組開始清算導致公司財產貶值、流失、毀損或者滅失債權人主張其在造成損失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因怠于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币怨蓶|為被告要求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完全合情合理。即使在公司被注銷之后股東并未從公司實際取得任何財產同樣可以要求股東承擔相應的責任。關于債務未清公司解散之訴可以暫停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未清公司解散之訴可以暫停嗎
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二)中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未在法定期限內成立請算組開始清算導致公司財產貶值、流失、毀損或者滅失債權人主張其在造成損失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因怠于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p>
由于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在實體上公司被注銷后其財產應分配與公司的股東。以股東為被告要求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完全合情合理。即使在公司被注銷之后股東并未從公司實際取得任何財產同樣可以要求股東承擔相應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