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基本注意事項有哪些

導讀: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基本注意事項有哪些1、當事人應與鑒定人員積極配合主動提供相關的傷情資料、物證和檢材如實接受鑒定人員的詢問、調查和檢驗。相關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對精神病的鑒定應當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那么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基本注意事項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基本注意事項有哪些1、當事人應與鑒定人員積極配合主動提供相關的傷情資料、物證和檢材如實接受鑒定人員的詢問、調查和檢驗。相關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對精神病的鑒定應當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關于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基本注意事項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基本注意事項有哪些
1、當事人應與鑒定人員積極配合主動提供相關的傷情資料、物證和檢材如實接受鑒定人員的詢問、調查和檢驗。
2、在鑒定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提供偽證如提供偽證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3、當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醫鑒定書的內容否則該鑒定書無效。
4、如果對法醫鑒定的結論不服可以申請由雙方共同認可或公安、司法機關依法指定的鑒定部門重新進行鑒定。
5、鑒定結束后當事人應對返還的有關材料、物證、檢材妥善保管以備后用。
相關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對精神病的鑒定應當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