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外的損害可以向責任人追償嗎

導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財產損失”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第十二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那么交通事故責任外的損害可以向責任人追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財產損失”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第十二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關于交通事故責任外的損害可以向責任人追償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責任外的損害可以向責任人追償嗎
交通事故以外產生造成的損害交通事故的責任人沒有過錯的不能向責任人主張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人身傷亡”是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害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規定的各項損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財產損失”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二、交通事故責任該如何劃分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將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1、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2、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3、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4、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