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會不會扣車和駕駛證

導讀: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對扣押的機動車駕駛證等物品、證件作為證據使用的應當隨案移送并制作隨案移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檢察院。那么交通事故會不會扣車和駕駛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對扣押的機動車駕駛證等物品、證件作為證據使用的應當隨案移送并制作隨案移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檢察院。關于交通事故會不會扣車和駕駛證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會不會扣車和駕駛證
發生交通事故交警在通常情況下不會扣駕駛證只有當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證據的需要交警才會扣押機動車駕駛證等與事故有關的物品、證件。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三十九條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嚴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停車場停放扣留的事故車輛。
第四十條當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扣押機動車駕駛證等與事故有關的物品、證件并按照規定出具扣押法律文書。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
對扣押的機動車駕駛證等物品、證件作為證據使用的應當隨案移送并制作隨案移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檢察院。對于實物不宜移送的應當將其清單、照片或者其他證明文件隨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處理。
二、交通事故的結案方式以及所需要的材料
交通事故結案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但不是必須的
1、在交警部門主持下調解成功后制作調解書并分別送交當事人。雙方到交警部門辦理結案手續。
2、雙方自行達成賠償協議雙方到交警部門辦理結案手續。
3、調解未成功的應當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這時候一般就走民事訴訟的程序了。
車禍結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雙方當事人的駕駛證(身份證)、行駛證(車輛來歷證明)、保險單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2、傷害事故前收入證明(連續三個月工資收入明細表)
3、調解時當事人雙方須提供醫院疾病診斷證明、住(出)院證明、護理人員工資收入證明(事故前連續三個月工資收入明細)、醫療費用票據及交通、住宿費用票據
4、未成年人須提供戶口簿等相關證明
5、車輛受損評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