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肇事逃逸負全部責任嗎

導讀:
第六十一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只要具備逃避搶救義務和逃避責任追究這兩個動機中的任何一個都應認為具備了逃逸。那么違停肇事逃逸負全部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六十一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只要具備逃避搶救義務和逃避責任追究這兩個動機中的任何一個都應認為具備了逃逸。關于違停肇事逃逸負全部責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違停肇事逃逸負全部責任嗎
違法停車肇事后逃逸的一般由逃逸者承擔全部的責任但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第六十一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二、怎么認定交通肇事逃逸
1、認定逃逸存在一個前提條件即行為人對肇事事故應是明知的。
如果行為人對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駕車繼續行使主觀上沒有惡性。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只是在進行正常的駕駛行為。所謂的“逃逸”時不能成立的如果對于這種駛離現場的行為以逃逸論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是典型的客觀歸責無論從刑事立法基本原則還是從司法公正角度出發都是不適宜的。當然這里的“明知”并非要求肇事者對于其中所有的細節都有著具體的明知只要堅持主客觀統一的原則對于肇事存在蓋然性、可能性的明知就符合要求。
2、逃避搶救義務以及其后逃避責任追究。
一般情況下逃逸者不履行搶救義務和逃避責任的動機是重合的但在特定情況下也可能存在著并不逃避搶救義務但盡可能地逃避肇事責任追究或者不履行搶救義務但并不逃避責任追究這種單一動機的情況前者如甲駕車將被害人撞成重傷后將被害人盡快送到醫院但之后一走了之的情形。只要具備逃避搶救義務和逃避責任追究這兩個動機中的任何一個都應認為具備了逃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