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罰依據一般是什么

導讀:
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那么公交公司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罰依據一般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關于公交公司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罰依據一般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公交公司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罰依據一般是什么
公交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罰要依據事故的輕重程序來決定一般是罰款或者警告并吊扣駕駛證具體要依據下列標準
1、造成特大事故負次要責任以上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處吊銷證。
2、造成重大事故負以上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造成重大事故負次要責任的處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罰款并處吊扣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4、造成一般事故負主要責任以上的處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罰款并處吊扣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5、造成一般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下的處5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并處吊扣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6、造成輕微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處5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并處吊扣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7、發生交通事故后機動車駕駛員有逃逸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隱瞞交通事故真相嫁禍于人以及有其他惡劣行為的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二、公交車交通事故怎么處理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向人民法院起訴。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5、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