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留疤了如何鑒定

導讀: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這里的當事人僅指交通事故中因傷致殘的當事人不包括未受傷的另一方當事人。那么交通事故留疤了如何鑒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這里的當事人僅指交通事故中因傷致殘的當事人不包括未受傷的另一方當事人。關于交通事故留疤了如何鑒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留疤了如何鑒定
因車禍受傷當事人認為自己的損傷已經造成疤痕或殘疾的可在治療終結后15日內向公安機關申請作傷殘鑒定。公安機關接到傷殘鑒定申請書后30日內鑒定出傷殘等級。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故此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
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這里的當事人僅指交通事故中因傷致殘的當事人不包括未受傷的另一方當事人。
二、出車禍后去哪兒做傷殘鑒定
第一交通事故受傷傷殘鑒定一般在治療終結后進行。治療終結是指臨床醫學一般所認可的損傷后病理變化經臨床治療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復并維持穩定的時期。從鑒定機構的經驗性判斷鑒定時間來看頭部傷害一般要六個月以后其他部位傷害一般要三個月以后才能進行。
第二建議當事人選擇在當地人民法院備案的具有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來鑒定。這樣鑒定結果才能被司法機關認可。
第三一般鑒定機構不接受個人委托所以當事人可以申請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律師事務所來委托鑒定也可以起訴到法院后由雙方共同申請由法院委托鑒定。在司法實踐中經常遇到單方委托鑒定后一方不認可鑒定結果的情況因此訴到法院后申請法院委托鑒定更為妥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