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替交通事故逃逸怎么處罰

導讀:
第三百一十條窩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如果行為人對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駕車繼續行使主觀上沒有惡性。只要具備逃避搶救義務和逃避責任追究這兩個動機中的任何一個都應認為具備了逃逸。那么頂替交通事故逃逸怎么處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三百一十條窩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如果行為人對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駕車繼續行使主觀上沒有惡性。只要具備逃避搶救義務和逃避責任追究這兩個動機中的任何一個都應認為具備了逃逸。關于頂替交通事故逃逸怎么處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頂替交通事故逃逸怎么處罰
頂替交通肇事逃逸者怎樣處罰要依據交通肇事逃逸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而定不構成犯罪的對頂替者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對頂替者可以按窩藏、包庇罪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
第六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隱藏、轉移、變賣或者損毀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扣押、查封、凍結的財物的
(二)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
(三)明知是贓物而窩藏、轉移或者代為銷售的
(四)被依法執行管制、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在緩刑、暫予監外執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百一十條窩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二、怎么認定交通肇事逃逸
1、認定逃逸存在一個前提條件即行為人對肇事事故應是明知的。
如果行為人對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駕車繼續行使主觀上沒有惡性。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只是在進行正常的駕駛行為。所謂的“逃逸”時不能成立的如果對于這種駛離現場的行為以逃逸論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是典型的客觀歸責無論從刑事立法基本原則還是從司法公正角度出發都是不適宜的。當然這里的“明知”并非要求肇事者對于其中所有的細節都有著具體的明知只要堅持主客觀統一的原則對于肇事存在蓋然性、可能性的明知就符合要求。
2、逃避搶救義務以及其后逃避責任追究。
一般情況下逃逸者不履行搶救義務和逃避責任的動機是重合的但在特定情況下也可能存在著并不逃避搶救義務但盡可能地逃避肇事責任追究或者不履行搶救義務但并不逃避責任追究這種單一動機的情況前者如甲駕車將被害人撞成重傷后將被害人盡快送到醫院但之后一走了之的情形。只要具備逃避搶救義務和逃避責任追究這兩個動機中的任何一個都應認為具備了逃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