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顱腦傷如何鑒定傷殘

導讀:
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當事人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鑒定。那么交通事故顱腦傷如何鑒定傷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當事人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鑒定。關于交通事故顱腦傷如何鑒定傷殘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顱腦傷如何鑒定傷殘
交通事故造成顱腦受傷的如果傷者自己進行傷殘鑒定可以委托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如果交通管理部門實施的由交通管理部門委托鑒定機構實施。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第九十二條因確定損害賠償的數額需要進行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由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進行但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
當事人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二、交通事故司法鑒定程序是什么
1、檢驗、鑒定、評估機構、人員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托或者當事人委托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鑒定、評估。檢驗、鑒定、評估結果確定后應當出具書面結論由檢驗、鑒定、評估人簽名并加蓋機構印章。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鑒定結果后二日內將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后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鑒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鑒定。
3、當事人對自行委托的檢驗、鑒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評估結論后三日內另行委托檢驗、鑒定、評估并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備案。
4、申請重新檢驗、鑒定、評估以一次為限。重新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相同。
5、評定書。評定人評定結束后應制作評定書并簽名。評定書包括一般情況、案情介紹、病歷摘抄、檢驗結果記錄、分析意見和結論等內容。
6、不同的鑒定機構對同一鑒定對象出具多份鑒定結論若各鑒定機構均具有法定鑒定資格時應依據鑒定機構級別的高低一般應采信高一級別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排除那些級別較低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