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隊鑒定車輛需要多久

導讀:
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第三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訴訟以后法院應及時與交警部門聯系了解肇事車輛的情況和去向以及財產保全的情況。對肇事車輛已經采取保全措施的要及時辦理肇事車輛的移交手續。目前交警部門扣留的肇事車輛或違章車輛都停放在社會開辦的停車場內停車費較高。那么交警隊鑒定車輛需要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第三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訴訟以后法院應及時與交警部門聯系了解肇事車輛的情況和去向以及財產保全的情況。對肇事車輛已經采取保全措施的要及時辦理肇事車輛的移交手續。目前交警部門扣留的肇事車輛或違章車輛都停放在社會開辦的停車場內停車費較高。關于交警隊鑒定車輛需要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警隊鑒定車輛需要多久
交通事故需要進行鑒定的鑒定的期限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與鑒定機構協商確定但最長期限不超過60天。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交通事故車輛保全后怎么辦
第一交警部門對肇事車輛采取保全措施必須根據受害人的申請而不能依職權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第二肇事車輛畢竟是肇事方的生產經營或生活工具如果對肇事車輛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會影響肇事方的生產經營或生活時或者肇事方要求取回肇事車輛的可責令肇事方提供擔保肇事方提供有效擔保后方可對肇事車輛予以放行。
第三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訴訟以后法院應及時與交警部門聯系了解肇事車輛的情況和去向以及財產保全的情況。對肇事車輛已經采取保全措施的要及時辦理肇事車輛的移交手續。
第四對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車輛要妥善保管有關收費要合理。目前交警部門扣留的肇事車輛或違章車輛都停放在社會開辦的停車場內停車費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