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何時間規定

導讀: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什么時間規定受理報案的交警部門經調查、取證后在情節清楚、證據充分的基礎上應根據責任分析在規定時限內對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應承擔的責任或是否要負法律責任作出認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過錯認定原則。(二)因果關系原則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必須認定哪些行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交通事故認定作為技術認定應載明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認定只是證據之一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應從技術的角度出發認定直接行為人的責任而不須考慮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人的事故責任。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何時間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什么時間規定受理報案的交警部門經調查、取證后在情節清楚、證據充分的基礎上應根據責任分析在規定時限內對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應承擔的責任或是否要負法律責任作出認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過錯認定原則。(二)因果關系原則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必須認定哪些行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交通事故認定作為技術認定應載明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認定只是證據之一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應從技術的角度出發認定直接行為人的責任而不須考慮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人的事故責任。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何時間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什么時間規定
受理報案的交警部門經調查、取證后在情節清楚、證據充分的基礎上應根據責任分析在規定時限內對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應承擔的責任或是否要負法律責任作出認定。
(一)不需要檢驗、鑒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機關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需要檢驗、鑒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一般應自勘查現場之日起3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經批準可以延期10日。若還需延長須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一)行為責任原則
如果當事人對某一起交通事故負有責任則必定因其由行為引起沒有實施行為的當事人不負事故責任。
交通事故認定是確定當事人行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術認定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應實事求是地表述當事人行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須考慮法律責任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過錯認定原則。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關系的行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過錯的嚴重程度。其中“過錯的嚴重程度”是以“當事人的行為”為前提的。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先看“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后確定該行為過錯的嚴重程度”。
(二)因果關系原則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必須認定哪些行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關于那些行為在事故中起作用與事故有直接因果關系的行為才起作用。
1、因果關系原則
當事人存在有違法行為是否一定在事故中起作用違法的嚴重程度與在事故中的作用并不成“正比”有些行為并不違法但在事故中也起到了作用也有些違法行為很嚴重但在事故中并未起作用。行為與該事故的發生沒有因果關系也沒有加重事故后果。
同樣交通事故當事人的某些違法行為也不一定是導致事故的原因。要確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其行為必須與事故有因果關系。交通事故認定是技術認定在確定行為與事故因果關系時只需要確定行為人的行為是否事實上屬于事故的原因即可。事實上原因的檢驗方法可以借鑒侵權行為法中的因果關系理論采取必要條件規則。按照必要條件規則凡構成后果發生之必要條件的情況均為事實上的原因。
2、直接原因原則
行為人的行為是實實在在地足以引起交通事故及損害后果發生的因素它就構成事實上原因即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認定作為技術認定應載明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認定只是證據之一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應從技術的角度出發認定直接行為人的責任而不須考慮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人的事故責任。
(三)路權原則
路權原則即各行其道原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各行其道原則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證是交通參與者參與交通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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