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車禍賠償的法律

導讀:
交通事故賠償項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規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現行的關于人身損害賠償的法律是民法通則及其實施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那么有關車禍賠償的法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賠償項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規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現行的關于人身損害賠償的法律是民法通則及其實施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關于有關車禍賠償的法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賠償項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規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一十五條本條例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1960年2月11日國務院批準、交通部發布的機動車管理辦法1988年3月9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1991年9月22日國務院發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同時廢止。
現行的關于人身損害賠償的法律是民法通則及其實施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規定的賠償項目和標準如下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致殘賠償項目和標準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8、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9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10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δ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1、財產損失的實際賠償金額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以及本解釋第二條的規定確定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九條各項財產損失的實際賠償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