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證給交警收了沒有帶如何處罰

導讀:
第十條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分不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的交通部門的通常處理方法為罰20元以上200元以下扣1分。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那么行駛證給交警收了沒有帶如何處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十條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分不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的交通部門的通常處理方法為罰20元以上200元以下扣1分。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關于行駛證給交警收了沒有帶如何處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行駛證給交警收了沒有帶如何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及相關的法律規定開車不帶駕駛證和行駛證是一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行車時未隨身攜帶駕駛證即屬于“無資格駕駛的狀態”即“無證駕駛”。
第十條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分不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的交通部門的通常處理方法為罰20元以上200元以下扣1分。
二、辦理行駛證需要什么
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屬于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