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人需要墊付傷殘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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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那么交通事故責任人需要墊付傷殘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關于交通事故責任人需要墊付傷殘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責任人需要墊付傷殘費嗎
發生交通事故所有費用搶救受傷人員的費用一般是保險公司在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其他費用可以由保險公司墊付也可以由肇事者墊付。
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四條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
(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三)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
二、交通事故賠償責任有哪些
我國現行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共分五類即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是由公安機關按照事故現場勘驗和調查的事實依據交通法規而作出的鑒定。它是以責論處、處罰得當、賠償合理為基礎將直接關系到當事人要承擔刑事、民事和行政責任問題。因此必須充分運用各種證據材料和計算數據進行全面、合理的分析和認定。
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期限是多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內容
1、除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車輛的或者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3)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并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3、對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