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斟酌確定損失賠償額時要考慮哪些要素

導讀:
在著作權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侵權行為的具體法律責任中規定了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責任形式。侵犯著作人身權可能造成著作權人的財產損失但主要是造成著作權人精神利益的損害。依照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賠償除侵犯作者精神權益引起的經濟損失外主要是精神損害賠償。那么法官在斟酌確定損失賠償額時要考慮哪些要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著作權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侵權行為的具體法律責任中規定了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責任形式。侵犯著作人身權可能造成著作權人的財產損失但主要是造成著作權人精神利益的損害。依照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賠償除侵犯作者精神權益引起的經濟損失外主要是精神損害賠償。關于法官在斟酌確定損失賠償額時要考慮哪些要素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們不是案例法國家不少專家不認為法院的判例是法律淵源之一。但是在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問題上應當給予法官在法律規定范圍內一定的裁量權則是不少專家的共識。因此在確定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時應當并且必須賦予法官一定的“斟酌裁量權”以滿足對形形色色案件進行審判的需要。所謂斟酌裁量是要求法官確定賠償數額必須依據客觀事實依照民法通則和著作權法的基本原則依靠法官本身的法律意識和審判經驗仔細地分析和判斷案情反復斟酌處理和解決當事人爭議的方案以求公正、公平、合理并精細、快捷地對案件作出裁判以追究侵權行為人的民事責任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法官在斟酌確定損失賠償額時根據總結的審判經驗一般應當考慮以下要素
1、受害人所受損害后果包括財產和非財產是否嚴重2、侵害行為所致某種著作權保護對象價值降低程度3、侵害出于營利或其他不當目的4、主觀過錯故意或過失如是過失是重大過失還是一般過失5、侵害行為情節惡劣程度6、侵權人獲利情況7、侵權行為的社會影響8、雙方當事人的經濟狀況等。
民法通則實施以后頒布的著作權法規定的著作權包括著作人身權和財產權。著作人身權是指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在著作權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侵權行為的具體法律責任中規定了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責任形式。也就是說侵害著作人身權依法可以適用非財產的民事責任形式如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等也可以適用財產的民事責任形式如賠償損失。侵犯著作人身權可能造成著作權人的財產損失但主要是造成著作權人精神利益的損害。如歪曲、篡改他人作品不一定必然引起作品報酬的減少也可能會增加。但此種行為卻嚴重侵害了作者的精神利益。對此種精神利益的賠償應當屬于精神損害賠償。作者認為著作權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賠償損失并不排除對著作權人著作人身權損害的精神損害賠償。又如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行為有的學者主張此種行為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權有的學者主張是侵犯了作者的姓名權無論如何是侵犯了屬于作者人身范疇的精神權益。依照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賠償除侵犯作者精神權益引起的經濟損失外主要是精神損害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