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致人死亡有全險,刑事責任判案時間要多久

導讀: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的期限計入人民法院的審理期限。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三)自訴案件審理期限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羈押的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判抗訴的案件審理期限適用前款規定對需要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的應當自接受抗訴之日起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下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期限適用前款規定。那么車禍致人死亡有全險,刑事責任判案時間要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的期限計入人民法院的審理期限。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三)自訴案件審理期限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羈押的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判抗訴的案件審理期限適用前款規定對需要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的應當自接受抗訴之日起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下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期限適用前款規定。關于車禍致人死亡有全險,刑事責任判案時間要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審查期限
人民法院對于按照普通程序審理的公訴案件決定是否受理應當在七日內審查完畢。對于人民檢察院建議按簡易程序審理的公訴案件決定是否受理應當在三日內審查完畢。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的期限計入人民法院的審理期限。
(二)公訴案件審理期限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三)自訴案件審理期限
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羈押的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未被羈押的應當在受理后六個月以內宣判。
(四)適用簡易程序案件審理期限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五)適用審判監督程序案件審理期限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需要延長期限的不得超過六個月。
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判抗訴的案件審理期限適用前款規定對需要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的應當自接受抗訴之日起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下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期限適用前款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