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立案應提交哪些材料

導讀:
道路交通事故立案應提交哪些材料一、提交起訴狀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立案應提交哪些材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立案應提交哪些材料一、提交起訴狀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關于道路交通事故立案應提交哪些材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立案應提交哪些材料
一、提交起訴狀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
二、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的復印件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資料或社團法人登記證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同時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主要負責人證明書。
三、受委托代為起訴的應提交原告的授權委托書。公民代理的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律師代理的同時提交律師事務所的公函和律師執業證件的復印件。
四、原告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中死者親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
五、提交肇事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其相互關系的證明。
六、提供受損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互相關系的證明。
七、證明雙方當事人民事法律關系存在的材料如交警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認定書等。
八、證明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具體材料。
九、法律規定的其他材料。
相關法律知識
高法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的司法解釋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八條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第十九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