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在民事訴訟中的作用是什么

導讀: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只能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但不能提起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當事人對交通警察出具的事故認定書的科學性、真實性、可靠性提出質疑的如果有其他證據證明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錯誤法院或有關仲裁機構可以不采用這種證據。但如果沒有相關證據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一般會采信交警部門依法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在民事訴訟中的作用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只能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但不能提起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當事人對交通警察出具的事故認定書的科學性、真實性、可靠性提出質疑的如果有其他證據證明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錯誤法院或有關仲裁機構可以不采用這種證據。但如果沒有相關證據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一般會采信交警部門依法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關于交通事故認定書在民事訴訟中的作用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認定書在民事訴訟中的作用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事故認定書本身并不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交通管理部門的行為也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只能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但不能提起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
當事人對交通警察出具的事故認定書的科學性、真實性、可靠性提出質疑的如果有其他證據證明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錯誤法院或有關仲裁機構可以不采用這種證據。但如果沒有相關證據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一般會采信交警部門依法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所以當事人應該將交通事故發生時的有關證據保存好。
律師提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痕跡證據或者其他證據可能因時間、地點、氣象等原因改變或滅失當事人一定要注意保護、收集相關證據。事故造成較大傷亡當事人又對事實成因及責任認定有爭議的一定要及時報警保護現場、固定證據以免在訴訟中處于被動地位。證人證言能夠直接證明事故發生的情況當事人在事故處理中一定要注意現場證人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