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財產保全的車怎么取出來

導讀: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的規定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內未起訴的財產保全解除。人民法院對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必須在接受申請后的48小時內作出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如果機動車所有權人在事故中負民事賠償責任那么對該事故車輛才有可能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如果機動車所有權人在事故中不負民事賠償責任那么對該事故車輛就不能采取訴訟保全措施。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那么交通事故財產保全的車怎么取出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的規定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內未起訴的財產保全解除。人民法院對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必須在接受申請后的48小時內作出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如果機動車所有權人在事故中負民事賠償責任那么對該事故車輛才有可能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如果機動車所有權人在事故中不負民事賠償責任那么對該事故車輛就不能采取訴訟保全措施。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關于交通事故財產保全的車怎么取出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財產保全的車怎么取出來
交通事故財產保全解除后可以申請提取車輛。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的規定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內未起訴的財產保全解除。人民法院對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必須在接受申請后的48小時內作出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
交通事故機動車所有權人(即車主)在事故中負民事賠償責任是事故車輛能否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的必要條件。如果機動車所有權人在事故中負民事賠償責任那么對該事故車輛才有可能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如果機動車所有權人在事故中不負民事賠償責任那么對該事故車輛就不能采取訴訟保全措施。
法律規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八條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七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第三十八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第四十四條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