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事故交警最遲多久出認定書

導讀:
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員受傷、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現場進行相關的技術鑒定這種情況下十五個工作日之內交警部門可以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要是發生特別重大、復雜的交通事故需要勘查、走訪、鑒定等技術手段比較多也比較復雜出具具體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時間就不好判斷了。那么單方事故交警最遲多久出認定書。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員受傷、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現場進行相關的技術鑒定這種情況下十五個工作日之內交警部門可以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要是發生特別重大、復雜的交通事故需要勘查、走訪、鑒定等技術手段比較多也比較復雜出具具體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時間就不好判斷了。關于單方事故交警最遲多久出認定書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單方事故交警最遲多久出認定書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實簡單責任清楚負責處理的交警當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開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員受傷、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現場進行相關的技術鑒定這種情況下十五個工作日之內交警部門可以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要是發生特別重大、復雜的交通事故需要勘查、走訪、鑒定等技術手段比較多也比較復雜出具具體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時間就不好判斷了。但大部分情況下十五個工作日內交警就會把事故責任認定書下發給事故雙方。
二、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尸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檢驗、鑒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十日。檢驗、鑒定周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