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沒造成人員受傷怎么判

導讀:
依據規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了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事故現場的行為因此要判斷車主在車禍后離開的行為是否屬于逃逸的關鍵就在于車主在離開時的主觀心態如果只是為了推卸、逃脫責任而離開則屬于逃逸行為。車禍時車主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并及時報案了的有證據證明則可以不屬于交通肇事逃逸。那么交通肇事沒造成人員受傷怎么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據規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了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事故現場的行為因此要判斷車主在車禍后離開的行為是否屬于逃逸的關鍵就在于車主在離開時的主觀心態如果只是為了推卸、逃脫責任而離開則屬于逃逸行為。車禍時車主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并及時報案了的有證據證明則可以不屬于交通肇事逃逸。關于交通肇事沒造成人員受傷怎么判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肇事沒造成人員受傷怎么判
交通肇事沒有造成人員受傷的一般不會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有醉酒駕駛情形的按危險駕駛罪處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車禍后車主離開就一定是逃逸嗎
依規定車禍后車主離開具體分為以下情況
1、車禍后車主為了推卸、逃脫責任而離開現場的行為則屬于逃逸。
依據規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了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事故現場的行為因此要判斷車主在車禍后離開的行為是否屬于逃逸的關鍵就在于車主在離開時的主觀心態如果只是為了推卸、逃脫責任而離開則屬于逃逸行為。
2、車禍后車主用實際行為表明會承擔責任或者為承擔責任而離開現場的依據規定車主的離開行為可以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有以下情形
(1)車主已與受害人達成協議后離開的
如果在車禍后當事人對事故事實都沒有爭議雙方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并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后車主才離開的此時即使另一方反悔報案車主也不構成逃逸。
(2)車主是為搶救受傷者離開的
發生車禍后如果車主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后駕車駛離現場并及時報案的不算逃逸。
(3)車主是為籌集醫藥費離開的
車禍后如果將傷者送醫院后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并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該離開行為不算逃逸。
(4)車禍時車主不知道或不能發現已經發生了車禍事故然后駕車駛離現場的有證據證明則可以不屬于交通肇事逃逸。依據規定行為人需明知發生了交通事故否則不算逃逸。
(5)車禍后車主自己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不屬于逃逸。
(6)車禍時車主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并及時報案了的有證據證明則可以不屬于交通肇事逃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