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護理期限有什么限制

導讀:
交通事故護理期限有什么限制護理期限一般原則就是到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當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繼續護理的必須由該醫療機構出具醫囑證明或診斷書確定護理時間和護理人數。構成傷殘的護理費應為至定殘前一日但定殘后仍需要護理的應參考其傷殘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支付護理費。但若受害人在判令支付護理費期限內死亡則加害人無返還請求權若受害人護理超過二十年的超過年限仍可以另訴。那么交通事故護理期限有什么限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護理期限有什么限制護理期限一般原則就是到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當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繼續護理的必須由該醫療機構出具醫囑證明或診斷書確定護理時間和護理人數。構成傷殘的護理費應為至定殘前一日但定殘后仍需要護理的應參考其傷殘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支付護理費。但若受害人在判令支付護理費期限內死亡則加害人無返還請求權若受害人護理超過二十年的超過年限仍可以另訴。關于交通事故護理期限有什么限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護理期限有什么限制
護理期限一般原則就是到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當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繼續護理的必須由該醫療機構出具醫囑證明或診斷書確定護理時間和護理人數。時間超過3個月仍需護理依賴的應申請鑒(評)定機構對當事人是否需要護理進行確定。構成傷殘的護理費應為至定殘前一日但定殘后仍需要護理的應參考其傷殘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支付護理費。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但若受害人在判令支付護理費期限內死亡則加害人無返還請求權若受害人護理超過二十年的超過年限仍可以另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