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從哪認定

導讀:
交通肇事罪從哪認定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理論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所以我們仍用犯罪構成的四要件說來闡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標準是該罪的犯罪構成。除此之外交通肇事罪的認定其關鍵要查清行為人是否有主觀罪過是否實施了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與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關系等。那么交通肇事罪從哪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罪從哪認定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理論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所以我們仍用犯罪構成的四要件說來闡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標準是該罪的犯罪構成。除此之外交通肇事罪的認定其關鍵要查清行為人是否有主觀罪過是否實施了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與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關系等。關于交通肇事罪從哪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罪從哪認定
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理論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所以我們仍用犯罪構成的四要件說來闡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標準是該罪的犯罪構成。
除此之外交通肇事罪的認定其關鍵要查清行為人是否有主觀罪過是否實施了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與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關系等。倘若沒有違法行為或者雖有違法行為但沒有因果關系如事故發生純屬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規則亂穿馬路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風暴、洪水等造成則就不應以本罪論處。
當然事故發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種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這里就更應該認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為對交通事故發生的作用。只有查清確實與行為人的違規行為具有因果關系則才可能以本罪論處否則就不應以該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責任。例如行為人高速超車后突然發現前方幾十米處有人穿越馬路便打方向盤試圖避開行人但出于車速過快致使車沖入人行道而將他人壓成重傷。此時行人穿越馬路作為介入因素僅是發生本案的條件肇事的真正原因則是違章超速行車因此應當認定行為與結果具有因果關系從而可以構成本罪。
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即所謂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為人在交通運輸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5)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7)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8)嚴重超載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