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城務工出交通事故車禍的賠償標準

導讀:
進城務工出交通事故車禍怎樣進行賠償這是農業戶口人員長期在城市工作、居住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后賠償標準是按農村人口還是按城鎮人口計算的問題。受害人如果是農村戶口但在城市經商、居住其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地均為城市有關損害賠償費用應當根據當地城鎮居民的相關標準計算。那么進城務工出交通事故車禍的賠償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進城務工出交通事故車禍怎樣進行賠償這是農業戶口人員長期在城市工作、居住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后賠償標準是按農村人口還是按城鎮人口計算的問題。受害人如果是農村戶口但在城市經商、居住其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地均為城市有關損害賠償費用應當根據當地城鎮居民的相關標準計算。關于進城務工出交通事故車禍的賠償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進城務工出交通事故車禍怎樣進行賠償
這是農業戶口人員長期在城市工作、居住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后賠償標準是按農村人口還是按城鎮人口計算的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5條、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2006年4月3日就此問題在給云南省高院的復函〔(2005)民他字第25號〕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應按受訴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標準計算。
原因分析
出現上述問題的原因在于中國的陳舊的戶籍制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第29條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該解釋頒布施行后農村人口和城市人口在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賠償標準不一致的問題在各地引起較大爭議這就是沿襲多年的中國戶籍制度從立法上規定“同命不同價”同一城市、同一事故中死亡者賠償差額巨大。以北京地區60歲以下一個農村人口與一個城鎮居民為例死亡賠償金相差近20萬元。
這種以出生決定終生的戶籍政策公平與否我們先不去討論。那么對于長期在城市務工、結婚、購房、安家、工作出了車禍也仍按農村人口標準進行賠償則顯失公平。
1995年1月1日2006年3月28日我國分別開始實施了國家賠償法和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前者規定凡需要國家賠償的不論死亡人的戶籍如何、在何地區均按照一個標準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死亡賠償金。后者規定將空難死亡賠償金提高到40萬元死亡賠償金一律按我國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30年為限。不難看出國家賠償法、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根本沒有設立因戶籍差異導致死亡賠償金額不同的歧視性條款確實是“生死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城市化發展越來越快舊的戶籍制度越來越不適應時代需要也給諸如此類的案件審理帶來不必要麻煩。為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于經常居住地在城鎮的農村居民因交通事故傷亡如何計算賠償費用的復函〔(2005)民他字第25號〕中明確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和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計算應當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結合受害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等因素確定適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的標準。受害人如果是農村戶口但在城市經商、居住其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地均為城市有關損害賠償費用應當根據當地城鎮居民的相關標準計算。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05年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中也明確“隨著我省農村城鎮化水平的提高城鄉差別逐步縮小從保護受害者利益出發在兩種標準存在交叉的情形下可以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確定具體的賠償標準。對于農村人口在城鎮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城鎮人口標準計算損害賠償數額對于實行城鄉戶口統一登記管理的地方計算標準也可以統一適用城鎮人口統計標準。”按照以上司法解釋和批復、座談會精神如果您已經在城市工作、居住多年主要收入來源地在城市其殘疾賠償金等在內的各項賠償均可以按照案發地城鎮人口上年度人均純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計算。
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五條第一款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于經常居住地在城鎮的農村居民因交通事故傷亡如何計算賠償費用的復函〔(2005)民他字第25號〕
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和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計算應當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結合受害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等因素確定適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的標準。受害人如果是農村戶口但在城市經商、居住其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地均為城市有關損害賠償費用應當根據當地城鎮居民的相關標準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