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交通事故城鎮賠償標準是多少

導讀:
農民工交通事故城鎮賠償標準是怎樣的案情介紹農民工進城打工發生交通事故2013年3月11日14時張某某駕駛一重型貨車在五蓮縣高澤鎮駐地處與徐某某駕駛的魯L號貨車正面相撞致徐某某及徐某某車上乘客劉受傷。經交警五蓮大隊認定此次事故張某某負全部責任。劉起訴要求張某某等賠償各項損失16萬余元。第二種意見認為殘疾賠償金是對受害人未來收入損失的賠償。綜合本案劉雖未在城鎮居住但其主要收入來自城鎮務工收入此次交通事故主要影響的是其務工收入而非農業生產收入故殘疾賠償標準應按城鎮居民標準計算。那么農民工交通事故城鎮賠償標準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農民工交通事故城鎮賠償標準是怎樣的案情介紹農民工進城打工發生交通事故2013年3月11日14時張某某駕駛一重型貨車在五蓮縣高澤鎮駐地處與徐某某駕駛的魯L號貨車正面相撞致徐某某及徐某某車上乘客劉受傷。經交警五蓮大隊認定此次事故張某某負全部責任。劉起訴要求張某某等賠償各項損失16萬余元。第二種意見認為殘疾賠償金是對受害人未來收入損失的賠償。綜合本案劉雖未在城鎮居住但其主要收入來自城鎮務工收入此次交通事故主要影響的是其務工收入而非農業生產收入故殘疾賠償標準應按城鎮居民標準計算。關于農民工交通事故城鎮賠償標準是多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農民工交通事故城鎮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案情介紹農民工進城打工發生交通事故
2013年3月11日14時張某某駕駛一重型貨車在五蓮縣高澤鎮駐地處與徐某某駕駛的魯L號貨車正面相撞致徐某某及徐某某車上乘客劉受傷。經交警五蓮大隊認定此次事故張某某負全部責任。劉的傷情經鑒定為一個八級和一個十級傷殘。劉起訴要求張某某等賠償各項損失16萬余元。
另查明劉系農業人口劉從2011年6月12日至事故發生時在五蓮縣某機械制造廠(系個人獨資企業位于五蓮縣城工業園區內)工作。2009年劉與五蓮縣高澤鎮水西河子村村民委員會及該村村民劉某簽訂協議將其家庭所承包的全部承包地調整給該村村民劉某耕種。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戶籍登記地為農村的賠償權利人其傷殘賠償金是否按城鎮居民標準計算應當綜合賠償權利人的居住地、主要收入來源等因素確定。劉在庭審期間提交了高澤鎮水西河子村委會的證明及調整土地協議書等證據表明劉已不再主要依賴農村土地收入為生活來源。綜合劉在一審期間提交的五蓮縣某機械制造廠的證明、勞動合同書、部分工資表等證據對于劉的傷殘賠償金應按城鎮居民標準計算。
一審判決后被告未上訴該判決已生效。
爭議焦點農民工發生交通事故是按農村居民標準還是城鎮居民標準賠償
第一種意見認為應按農村居民標準計算其理由是按相關規定雖主要收入來源于企業工作收入但沒在城鎮連續居住其生活的支出、個人的消費等還在農村故應按農村居民標準計算。
第二種意見認為殘疾賠償金是對受害人未來收入損失的賠償。對有固定工作和以其為主要收入來源的農村居民雖未在城鎮居住其傷殘賠償應按城鎮居民標準計算。
律師說法農民工殘疾賠償金怎么算
殘疾賠償金除地區差異之外還存在農村和城鎮區分。對于在工礦企事業有穩定工作和以其為主要收入來源的但又未在城鎮居住生活的農村居民因傷致殘應按何種標準計算其殘疾賠償金?
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
1、殘疾賠償金是對受害人未來收入損失的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2、隨著我國城鄉統籌的推進城鄉二元化的差距越來越小特別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商品的廣泛流通農村和城鎮在物價水平、消費水平等方面差距越來越小一些發達地區的表現更是如此。如僅僅以生活和消費在農村為由按農村居民標準計算相關損失有失公允。同時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戶籍制度改革的推進城鄉區別雖然仍然存在但這種差別也是在逐漸縮小。因此基于歷史原因所形成的城鄉差別而適用不同的賠償標準也應逐步取消。
綜合本案劉雖未在城鎮居住但其主要收入來自城鎮務工收入此次交通事故主要影響的是其務工收入而非農業生產收入故殘疾賠償標準應按城鎮居民標準計算。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的情形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同等責任四種。
全部責任與無責任
在交通事故中。一方當事人負全責任的話另一方當事人則無責任。負全部責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根據道路交通處理程序規定第46條第1款之規定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他方無責任
2、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9條第1款之規定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3、根據道路交通安全實施條例第92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20條之規定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4、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21條第1款之規定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5、根據道路交通處理辦法第21條之規定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事故以外的各方均無責任。
主要責任與次要責任
一般而言因兩方當事人(或兩方以上)有違章行為共同導致交通事故的一方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較大的承擔主要責任但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較小的是引發交通的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擔次要責任。
1、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9條第2款、第3款之規定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若事故各方均存在違章行為即根據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的大小來確定主要責任或次要責任。
2、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21條第2款之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3、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后為立即停車為保護現場致使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實的機動車一方承擔主要責任。
同等責任
一般而言因兩方(或兩方)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均存在違章行為且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相當的負同等責任。
1、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9條第2款、第3款之規定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若事故各方均存在違章行為即根據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當
2、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21條第2款之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負同等責任。
3、發生交通事故后為立即停車為保護現場致使事故事實無法查實的負同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