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幾個等級,發生輕微交通事故怎么辦

導讀:
一、交通事故有幾個等級國務院國務院發布的處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根據或者財產損失的程度和數額交通事故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體標準由公安部制定。為了適應事故處理中對者的行政處罰、追究刑事責任和收取事故處理費的需要并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嚴格依法處理道路案件的通知等有關標準盡量協調起來經商得國家統計局同意決定對現行的道路交通事故統計標準略作修改從1992年1月1日起在事故統計和處理中使用。那么交通事故有幾個等級,發生輕微交通事故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有幾個等級國務院國務院發布的處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根據或者財產損失的程度和數額交通事故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體標準由公安部制定。為了適應事故處理中對者的行政處罰、追究刑事責任和收取事故處理費的需要并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嚴格依法處理道路案件的通知等有關標準盡量協調起來經商得國家統計局同意決定對現行的道路交通事故統計標準略作修改從1992年1月1日起在事故統計和處理中使用。關于交通事故有幾個等級,發生輕微交通事故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有幾個等級
國務院國務院發布的處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根據或者財產損失的程度和數額交通事故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體標準由公安部制定。
為了適應事故處理中對者的行政處罰、追究刑事責任和收取事故處理費的需要并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嚴格依法處理道路案件的通知等有關標準盡量協調起來經商得國家統計局同意決定對現行的道路交通事故統計標準略作修改從1992年1月1日起在事故統計和處理中使用。現將修訂的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道路交通事故分為以下四類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2、1984年11月10日交通部、公安部關于填報交通事故報表的通知和1987年11月23日公安部關于做好交通管理統計工作的通知中有關事故統計分類的標準執行至1991年12月31日為止。
3、在事故統計中公安部關于做好交通管理統計工作的通知中規定的統計范圍不變動死亡仍以事故發生后7天內死亡的為限重傷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發布的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執行輕傷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發布的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執行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不含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后處理的費用也不含停工停產、停業等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在事故處理中死亡不以事故發生后7天內死亡的為限重傷、輕傷同樣按上述標準確定財產損失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血傷亡善后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等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二、發生輕微交通事故怎么辦
平時生活中的交通事故大多數屬于小型交通事故對于此類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如果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沒有爭議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例如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對于剮蹭、追尾等交通事故肇事雙方須自行快速撤離現場通過保險進行事故善后賠償處理不再停留于事故現場等待交警處理以減少道路擁堵現象。無法達成協議不能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但是即使是小型交通事故也要保障自己因此受到的損害得到賠償。所以在撤離現場之前必須記住與對方當事人對事實和交通事故成因做一個書面記載包括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人等內容并共同簽名。如果能即時達成協議書也可以立即寫一個事故處理協議書寫清協商賠償數額和賠償方式之后立即撤離現場。當事人均已辦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可以根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索賠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