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事故應如何去索賠

導讀: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事故如果導致受害者人身損害受害方應當就傷亡產生的各項費用向肇事方索賠。一般傷勢索賠約有7項孫律師表示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受傷的如果傷勢經相關機構鑒定不構成殘疾應該就傷后就醫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向肇事方索賠。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住宿費一般是指受害者及其親屬到外地處理交通事故或就醫時發生的住宿費用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那么遇到事故應如何去索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事故如果導致受害者人身損害受害方應當就傷亡產生的各項費用向肇事方索賠。一般傷勢索賠約有7項孫律師表示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受傷的如果傷勢經相關機構鑒定不構成殘疾應該就傷后就醫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向肇事方索賠。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住宿費一般是指受害者及其親屬到外地處理交通事故或就醫時發生的住宿費用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關于遇到事故應如何去索賠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新交法頒布以后很多機動車司機開始擔心在遇到交通事故的時侯會惹上“巨額賠款”賠上身家財產。本文介紹了交通事故索賠的方方面面細節有助于我們在遇到交通事故時很好的處理事故以及金錢糾紛也可以避免被人以撞傷的名義詐騙巨額錢財。
交通事故后受害者應該如何向肇事者索賠索賠具體項目都有哪些?索賠過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項?近日記者就此問題咨詢了北京市首信律師事務所的孫律師。
孫律師介紹說一般來講事故后受害者的具體情況大體可分為三類一般傷勢、殘疾和死亡。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事故如果導致受害者人身損害受害方應當就傷亡產生的各項費用向肇事方索賠。其中傷亡情況和個人基本社會狀況都制約著事后索賠的金額。
一般傷勢索賠約有7項
孫律師表示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受傷的如果傷勢經相關機構鑒定不構成殘疾應該就傷后就醫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向肇事方索賠。
醫療費
醫療費的索賠主要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確定。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雙方協商或者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協商或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如果對方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相應地舉證證明。
誤工費
誤工費一般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經所在單位出具收入證明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誤工費。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應出示近三年的收入憑證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誤工費。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統計部門發布的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的申請需要醫院的醫療證明。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用護工的要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交通費
交通費應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宿費一般是指受害者及其親屬到外地處理交通事故或就醫時發生的住宿費用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
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營養費
傷者根據病情需要加強營養的應給營養費。營養費的數額應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因傷致殘索賠項目另增6項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因傷致殘?熏除了上述治療費用外其因殘疾造成的生活上需要產生的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也應由肇事方來支付。具體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
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被扶養人生活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除了上述費用以外肇事方還應支付受害者因康復護理、實際治療所必需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事故致死賠償項目約有7項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參照上述受害人殘疾后被扶養人生活費標準確定。
死亡補償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另外受害人還應就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向肇事方索賠。同樣索賠項目應依照上述情況出具相應證明。一般來講可獲賠償的受害人親屬數量不超過3人。
致殘或死亡可要精神賠償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可向人民法院請求精神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大體由五方面決定受害者的傷殘等級、受害者的年齡、肇事者的過錯程度、肇事者的經濟賠償能力、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具體情況本刊上期已做詳細介紹不明者可登錄信報網站查閱。
圖文摘自網絡由廣州楊元律師為您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