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費標準與計算

導讀:
營養費標準與計算1.什么是營養費營養費是受害人通過平常飲食的攝人尚不能滿足受損害身體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作為對身體補充而支出的費用是一種輔助治療。對醫療機構的營養證明意見當事人有異議的由法官審查確定。當事人如果不同意申請鑒定應由其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即對營養費的主張不予支持。那么營養費標準與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營養費標準與計算1.什么是營養費營養費是受害人通過平常飲食的攝人尚不能滿足受損害身體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作為對身體補充而支出的費用是一種輔助治療。對醫療機構的營養證明意見當事人有異議的由法官審查確定。當事人如果不同意申請鑒定應由其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即對營養費的主張不予支持。關于營養費標準與計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營養費標準與計算
1.什么是營養費
營養費是受害人通過平常飲食的攝人尚不能滿足受損害身體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作為對身體補充而支出的費用是一種輔助治療。
2.營養費的范圍
在人身損害賠償項目中對營養費的認定最富有彈性法官沒有具體標準可參照又不能從醫學角度進行闡明。在目前審判實踐中往往只要受害人住院治療法官就支持營養費不住院治療就基本上不考慮營養費。
營養費認定的根據是受害人傷情及傷殘的具體情況下面是一些常見的需要增加營養的情況
(1)外傷或手術時出血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體弱受傷較重者
(3)消化系統功能障礙者如胃腸部分或全部切除、肝臟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
(4)其他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礙者
(5)不能正常進食需要鼻飼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較大面積燒傷者。
3.營養費的計算公式營養費賠償金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酌情花費的數額
此外營養費的賠償標準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4060的比例計算。
4.營養費的證據
營養費的認定必須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醫療機構的意見其內容應包括是否需要額外增加營養需要加強營養的期限等。醫療機構的營養意見應當是以輔助治療的需要為前提的對個案而言如果醫療機構沒有出具營養意見可以推定為不需要輔助治療的營養不應對營養費進行賠償。如果醫療機構出具了營養意見也不能不加以審查及質證就予以采信因為醫療機構意見僅是參照不是根據。由于受到醫患關系、人際關系、社會關系、醫療市場競爭等影響很難保證醫療機構出具的意見公正、科學、準確。因此法官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應對醫療機構出具的意見進行審查。
對于醫療機構出具的意見在判斷真實性時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營養意見出具的醫療機構是哪個等級。一般情況下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及專科醫院出具的可信度較高因為這些醫院醫療技術水平高、比較注重信譽及形象。
(2)營養意見出具的載體是什么。最佳載體是醫院的傷、病情鑒定表。一般情況下醫院對病情鑒定表表管理較嚴有相對嚴格的程序和條件規定需具備較高資歷和職稱的醫務人員(一般是科室主任或主任醫師)才有資格出具。其他載體如出院醫囑、病情證明書、門診病歷一般醫務人員均可出具醫療機構對之監督很少可信度低。
(3)醫療機構是否對其出具的意見進行了確認。不僅要加蓋醫院公章醫療機構還要在意見上對醫務人員的職稱和鑒定內容進行確認以增強意見的真實性減少了人為因素干擾。傷、病情鑒定表一般均具有以上內容因此其可信度最高。
(4)醫療機構出具意見的內容主要是根據受害人的傷情及傷殘的具體情況結合病歷資料進行綜合分析。如果還不能確定可以對該項進行司法鑒定。
雙方當事人可以對醫院出具的意見提出自己的質證意見。如果對醫療機構的營養證明意見雙方當事人都沒有異議且符合受害人的傷情及傷殘的需要法院會予以認定。對醫療機構的營養證明意見當事人有異議的由法官審查確定。如果仍不能確定應由主張營養費的當事人申請司法鑒定。當事人如果不同意申請鑒定應由其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即對營養費的主張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