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項目可申請交通事故法醫鑒定

導讀:
可申請交通事故法醫鑒定是哪些項目1、損傷程度鑒定即輕傷、重傷、輕微傷鑒定或稱傷情鑒定。證據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另一方有證據足以反駁并申請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那么哪些項目可申請交通事故法醫鑒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申請交通事故法醫鑒定是哪些項目1、損傷程度鑒定即輕傷、重傷、輕微傷鑒定或稱傷情鑒定。證據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另一方有證據足以反駁并申請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關于哪些項目可申請交通事故法醫鑒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申請交通事故法醫鑒定是哪些項目
1、損傷程度鑒定即輕傷、重傷、輕微傷鑒定或稱傷情鑒定。
2、傷殘程度鑒定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
3、因果關系鑒定指損傷與疾病的關系鑒定。
4、醫療糾紛司法鑒定醫療行為中是否存在過錯若有與患者死亡或殘疾之間的關系。
5、保險理賠鑒定是否意外傷殘、重大疾病、全殘、失能達到保險理賠規定。
6、影像學資料的同一認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資料是否為同一人。
7、損傷后誤工時間的審查損傷后休息時間長短的合理性判斷。
8、護理依賴程度鑒定、醫療依賴程度鑒定損傷致殘后對護理及醫療的依賴情況判斷。
9、致傷物推斷或損傷機理分析從損傷形態推測致傷物或分析損傷形成機理。
對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結果不服該怎么辦
一、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的對傷殘評定結論不服分為以下兩種情形
1.申請傷殘評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認可傷殘評定結果的。首先可以對傷殘評定自行申請自行申請重新鑒定法律對該種情況下申請傷殘評定的次數沒有限制。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訴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經申請傷殘評定的評定內容要求法院委托專業傷殘評定機構進行傷殘評定。
2.一方當事人自行申請傷殘評定另一方對傷殘評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證據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另一方有證據足以反駁并申請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
二、當事人沒有自行委托進行傷殘評定而是直接起訴要求人民法院委托傷殘鑒定。另一方對傷殘評定結論有異議進行救濟的方式有兩種
1.作為傷殘評定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新鑒定。證據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鑒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
(一)鑒定機構或鑒定人員不具備相關資格的
(二)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三)鑒定結論明顯證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對有缺陷的鑒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鑒定、重新鑒定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鑒定。
2.通過訴訟手段使法院不予采納。
一是當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對鑒定人進行質詢
二是聘請專業人士對傷殘評定結論進行質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