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撤離現場怎么處理

導讀:
交通事故撤離現場怎么處理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一、現場勘查1、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必須保護好現場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那么交通事故撤離現場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撤離現場怎么處理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一、現場勘查1、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必須保護好現場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關于交通事故撤離現場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撤離現場怎么處理
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
以下8種情況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以下6種情況不屬于肇事逃逸
1、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并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報案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后駕車駛離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后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并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6、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
一、現場勘查
1、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必須保護好現場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并快速處置現場。
3、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制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F場勘查必須做到依法、及時、全面、準確。
4、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
5、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6、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
7、事后展開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跡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鑒定。
二、責任認定
1、在調查階段必要時可召集當事人進行舉證。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收集充足的證據后嚴格接照規定時間依法作出責任認定。
3、公布責任時必須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講清事故的基本事實和認定責任的理由與依據。
4、告知當事人若對認定書不服3日內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或應當在民事賠償訴訟當中一并解決。
三、處罰
1、責任認定發生法律效力后應把對責任當事人作出的處罰意見呈送領導審批。
2、根據領導作出的處罰決定填寫處罰裁決書。
3、向責任人宣布處罰裁決。
4、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5、辦理處罰的相關手續。
6、執行處罰。
四、賠償調解
1、收集與損害賠償相關的證明、票據、各種資料。
2、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詢問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是否愿意進行賠償調解。愿意調解的調解次數最多為兩次不愿意調解的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調解成功后制作調解書并分別送交當事人。
4、調解未成功的應當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第70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道理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第92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