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刑事責任有哪些

導讀: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刑事責任有哪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這種精神撫慰金以死者親屬由死亡事件所受的精神痛苦為填補對象。不法侵害他人生命權事實發生后如果受害人沒有近親屬則侵權人并不承擔死亡賠償金。所有具有原告資格的親人即死者的近親屬。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刑事責任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刑事責任有哪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這種精神撫慰金以死者親屬由死亡事件所受的精神痛苦為填補對象。不法侵害他人生命權事實發生后如果受害人沒有近親屬則侵權人并不承擔死亡賠償金。所有具有原告資格的親人即死者的近親屬。關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刑事責任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刑事責任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相關拓展—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的具體內涵
從一般意義上說死亡賠償金屬于對死者親屬的精神撫慰金。這種精神撫慰金以死者親屬由死亡事件所受的精神痛苦為填補對象。在司法實踐中這種賠償的請求權人應以死者的近親屬為限。不具有近親屬關系其他利害關系人(如債權人)無權請求死亡賠償。不法侵害他人生命權事實發生后如果受害人沒有近親屬則侵權人并不承擔死亡賠償金。我國立法和司法解釋中并無死亡賠償金的分配規定實際生活中可能會出現賠償金分配糾紛問題。根據死亡賠償金的撫慰性質應當考慮各近親屬與死者的身份關系、共同生活關系以及實際生活狀況合理分配。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
從理論上說該筆死亡賠償款應當屬于所有具有原告資格的親人共同享有任何人的份額都是一樣的分配賠償款的金額也是相同的。但是考慮到受害人親屬成員的不同情況應適當照顧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成年人及未成年人的利益。
所有具有原告資格的親人即死者的近親屬。民訴法中的“近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順序的原告只有死者沒有第一順序的親屬時其他近親屬才可以享有原告資格。
對于死亡賠償款受害人親屬未起訴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這是貫徹民訴中“不告不理”原則當事人沒有向法院提出請求人民法院不可以主動剝奪或者賦予當事人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