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擅自從事交強險要怎么處罰

導讀:
詳解本條是對保險公司擅自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處罰規定。本條例第5條規定中資保險公司經保監會批準可以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即不是每個保險公司都能夠經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沒有獲得批準的保險公司不得經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本條和第36條的內容是相對應的第36條規定了非保險公司非法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法律責任而本條規定了保險公司違法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法律責任。那么保險公司擅自從事交強險要怎么處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詳解本條是對保險公司擅自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處罰規定。本條例第5條規定中資保險公司經保監會批準可以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即不是每個保險公司都能夠經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沒有獲得批準的保險公司不得經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本條和第36條的內容是相對應的第36條規定了非保險公司非法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法律責任而本條規定了保險公司違法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法律責任。關于保險公司擅自從事交強險要怎么處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詳解
本條是對保險公司擅自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處罰規定。
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一、從行為主體看需是經保監會批準設立的保險公司。對于保險公司的設立我國實行設立的審批制度保險法第71條規定設立保險公司必須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二、從業務范圍看依法設立的保險公司還必須有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權力。本條例第5條規定中資保險公司經保監會批準可以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即不是每個保險公司都能夠經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沒有獲得批準的保險公司不得經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作出這樣的規定其原因在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不同于一般的商業保險它需要有相當的準入條件和標準這樣才能夠保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順利開展同時也可以更好的保護投保人的利益。
本條和第36條的內容是相對應的第36條規定了非保險公司非法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法律責任而本條規定了保險公司違法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法律責任。
本條規定的法律責任同第35條規定的法律責任相比對保險公司的責任要求更嚴格這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1.責令退還收取的保險費其目的在于最優先維護善意投保人的利益
2.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同第36條規定的20萬元相比提高了罰款的數額
3.對于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停業整頓和吊銷經營許可證是比較嚴重的行政處罰由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因此這兩項行政處罰實質上是行政法規所能夠設定的最高處罰了根據行政處罰法第42條的規定對于停業整頓和吊銷經營許可證當事人可以要求舉行聽證會。
對保險公司規定更嚴格的法律責任主要有以下幾點考慮
1.保險公司是從事保險業務的市場主體有義務更嚴格遵守本條例的規定而違反了相應的規定則其法律責任也應更嚴格
2.只有保險公司都按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合法地從事經營行為才能夠保證整個保險行業的有序競爭和發展而這樣良好的經營環境保險公司是最主要的受益者
3.由于保險公司具有從事保險的完備條件且其在公眾中享有一定的聲譽其違法行為也更具有迷惑性危害后果也更嚴重所以對保險公司的行為理應提出更嚴格的要求、進行嚴格的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