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交通事故的流程怎么走

導讀:
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場制作事故認定書。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第二款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第三款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那么處理交通事故的流程怎么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場制作事故認定書。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第二款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第三款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關于處理交通事故的流程怎么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不撤離現場的交通警察應當記錄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由當事人簽名后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對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場制作事故認定書。
當事人自行撤離現場后協商損害賠償未達成協議報警的應當向交通警察提供有當事人簽名的交通事故文字記錄材料。交通警察予以記錄由當事人簽名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場制作事故認定書。
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進行調解并在事故認定書上記錄調解結果由當事人簽名交付當事人。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第二款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第三款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