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是由刑偵大隊處理嗎

導讀:
醉酒駕駛是由刑偵大隊處理嗎不是。醉駕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屬于公訴案件應當由法院等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不屬于交警部門管理。醉駕是刑事犯罪行為除交警部門給予吊銷駕照外移交檢察院提起公訴由法院審理判處16個月的拘役并處罰金。那么醉酒駕駛是由刑偵大隊處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醉酒駕駛是由刑偵大隊處理嗎不是。醉駕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屬于公訴案件應當由法院等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不屬于交警部門管理。醉駕是刑事犯罪行為除交警部門給予吊銷駕照外移交檢察院提起公訴由法院審理判處16個月的拘役并處罰金。關于醉酒駕駛是由刑偵大隊處理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醉酒駕駛是由刑偵大隊處理嗎不是。
醉駕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屬于公訴案件應當由法院等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不屬于交警部門管理。醉駕是刑事犯罪行為除交警部門給予吊銷駕照外移交檢察院提起公訴由法院審理判處16個月的拘役并處罰金。
相關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1、酒后駕駛機動車記6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13個月
2、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3個月
3、醉酒駕駛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3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4、酒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5、一年內有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