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清償的時間是多久

導讀:
債務清償的時間是多久對于債務關系如果雙方沒有約定歸還日期可以隨時要求歸還自雙方約定的還款日期或偳還之日起兩年內如果沒有追討過則法院不再支持但在這期間每追討一次兩年的時效期間就重新起算。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是指債務人清償債務的時間。所以質押合同規定了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就可以據此確定債務人清償期屆滿的時間明確質權人實現質權的時間保障質權人及時實現質權。那么債務清償的時間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清償的時間是多久對于債務關系如果雙方沒有約定歸還日期可以隨時要求歸還自雙方約定的還款日期或偳還之日起兩年內如果沒有追討過則法院不再支持但在這期間每追討一次兩年的時效期間就重新起算。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是指債務人清償債務的時間。所以質押合同規定了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就可以據此確定債務人清償期屆滿的時間明確質權人實現質權的時間保障質權人及時實現質權。關于債務清償的時間是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清償的時間是多久
對于債務關系如果雙方沒有約定歸還日期可以隨時要求歸還自雙方約定的還款日期或偳還之日起兩年內如果沒有追討過則法院不再支持但在這期間每追討一次兩年的時效期間就重新起算。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是指債務人清償債務的時間。質押合同訂立并生效后在主債務人債務清償期屆滿前質權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質物的權利其優先受清償的質權雖然已經成立質權人實際享有的只是期待權質權人就質物的變價實現其質權必須等到債務人履行期屆滿且債務人沒有履行債務時才能進行。所以質押合同規定了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就可以據此確定債務人清償期屆滿的時間明確質權人實現質權的時間保障質權人及時實現質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條規定“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應當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抵充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債權人與債務人對清償的債務或者清償抵充順序有約定的除外。
清償
清償即合同的履行是指債務人按合同的約定了結債務、配合債權人實現債權目的的行為。是指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做權人展行義務、實現做權目的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