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益債務糾紛如何解決

導讀:
共益債務糾紛如何解決企業破產法第四十二條第3款“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和第4款“為債務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債務”比較簡單清楚。在第三種情形下共益債務的范圍應該是等于債務人不當取得的財產。在第四種情況下可能出現兩種情況一是同債務人以外的其他人建立業務往來管理人通常是在可以隨時清償因繼續營業而發生的共益債務的情形下才有可能決定繼續營業。二是共益債務的債權人如果不能得到隨時清償或者得到滿意的擔保通常是不會與債務人發生繼續營業往來的。那么共益債務糾紛如何解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共益債務糾紛如何解決企業破產法第四十二條第3款“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和第4款“為債務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債務”比較簡單清楚。在第三種情形下共益債務的范圍應該是等于債務人不當取得的財產。在第四種情況下可能出現兩種情況一是同債務人以外的其他人建立業務往來管理人通常是在可以隨時清償因繼續營業而發生的共益債務的情形下才有可能決定繼續營業。二是共益債務的債權人如果不能得到隨時清償或者得到滿意的擔保通常是不會與債務人發生繼續營業往來的。關于共益債務糾紛如何解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共益債務糾紛如何解決
企業破產法第四十二條第3款“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和第4款“為債務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債務”比較簡單清楚。在第三種情形下共益債務的范圍應該是等于債務人不當取得的財產。
在第四種情況下可能出現兩種情況一是同債務人以外的其他人建立業務往來管理人通常是在可以隨時清償因繼續營業而發生的共益債務的情形下才有可能決定繼續營業。二是共益債務的債權人如果不能得到隨時清償或者得到滿意的擔保通常是不會與債務人發生繼續營業往來的。據此很難出現債務人的財產已不足清償債務但債務人卻繼續營業并產生共益債務的情形。共益債務的范圍雖然明確了但(新法)與(試行)在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支付順序上有一個明顯的變化。共益債務不再作為破產債務并同破產債務一起由債務人的財產隨時清償而是有先后順序的。債務人的財產足以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時兩者隨時清償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先清償破產費用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的破產費用按比例清償共益債務不清償此時管理人應當提請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共益債務的共益債務按比例清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