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作為債務清償人

導讀:
哪些人可以作為債務清償人1、債務人合同債務人負有清償義務必須為清償。債務人在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對破產財產喪失管理與處分權因而不得為有效的清償。清償由代理人為之時代理人可以同時代理債權人與債務人為債務履行的法律行為。“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應當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抵充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債權人與債務人對清償的債務或者清償抵充順序有約定的除外。那么哪些人可以作為債務清償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哪些人可以作為債務清償人1、債務人合同債務人負有清償義務必須為清償。債務人在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對破產財產喪失管理與處分權因而不得為有效的清償。清償由代理人為之時代理人可以同時代理債權人與債務人為債務履行的法律行為。“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應當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抵充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債權人與債務人對清償的債務或者清償抵充順序有約定的除外。關于哪些人可以作為債務清償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哪些人可以作為債務清償人
1、債務人
合同債務人負有清償義務必須為清償。連帶債務人、保證債務人亦同。債務履行行為如系法律行為債務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時應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債務人在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對破產財產喪失管理與處分權因而不得為有效的清償。
2、債務人的代理人
除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性質上須由債務人本人履行的債務外債務的清償可由債務人的代理人為之。但代理唯于履行行為系法律行為時才可適用。清償由代理人為之時代理人可以同時代理債權人與債務人為債務履行的法律行為。此時代理制度上關于雙方代理的禁止性規定不適用。
3、第三人
債務本應由債務人清償。但債務的清償無非在于使債權人滿足其利益要求。如第三人的履行能使債權人滿足同時又對債務人沒有不利時原則上第三人的清償應為有效。此種情形即債法或合同法理論中的第三人清償制度包括合同成立時約定或法定由第三人清償以及合同成立后第三人的代為清償。債權人對于第三人為清償的履行行為如無正當理由而拒絕受領時發生受領遲延的效果。
“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應當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抵充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債權人與債務人對清償的債務或者清償抵充順序有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