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債務人逃債,債權人有哪些方式維權

導讀:
債權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無能力償還債務但有還款誠意的債權人可以就履行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務人進行磋商敦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簽訂還款協議。經調解達成協議后債務人應按約履行義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債務人在規定日期內不自覺履行義務又不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那么面對債務人逃債,債權人有哪些方式維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無能力償還債務但有還款誠意的債權人可以就履行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務人進行磋商敦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簽訂還款協議。經調解達成協議后債務人應按約履行義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債務人在規定日期內不自覺履行義務又不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關于面對債務人逃債,債權人有哪些方式維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面對債務人逃債債權人有哪些方式維權
債權人如何討債
1、和解法
協商和解是指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債權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無能力償還債務但有還款誠意的債權人可以就履行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務人進行磋商敦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簽訂還款協議。
如果該債權有抵押擔?;蛘哂械谌颂峁5膫鶛嗳丝膳c抵押人或者保證人進行協商也可請第三者“牽線搭橋”使抵押人以足額的抵押資產抵償債務或者由保證人來代償債務。協商解決債務糾紛應遵循以下原則1、平等自愿2、合乎法律法規規定3、不損害國家、社會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2、調解法
債權人如果不想傷和氣、結冤仇并迅速化解債務糾紛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根據司法部頒布的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申請調解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有明確的被申請調節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況。2、有具體的調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請人履行還款義務等。3、有提出調解申請的事實依據如借款合同、擔保協議等。4、該糾紛屬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受理范圍。經調解達成協議后債務人應按約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對于簽訂協議后債務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對方當事人履行調解協議。
3、仲裁法
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統一實行或裁或審、一終局制度同訴訟的兩審終審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當事人之間迅速解決糾紛。當事人申請仲裁應向仲裁機構遞交仲裁協議、申請書及副本。申請書要詳細載明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等情況及事實理由。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債務糾紛具有較強的保密性當事人之間大多沒有激烈的對抗性。另外申請仲裁的費用一般比提起訴訟的費用低。
4、訴訟法
債務糾紛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對一些較為復雜、對方當事人較難對付或者通過其他途徑很難解決的案件債權人就可選擇訴訟程序來解決。訴訟的優勢表現在1、法院處理債務糾紛是最終的、具有強制執行力的解決方式。2、訴訟時限受法律的嚴格限制。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訴狀或口頭起訴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審理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也可延長6個月不服第一審判決的當事人可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不服第一審裁定的當事人須在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民事案件的二審審理期限為3個月。法院判決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5、申請支付令法
我國民事訴訟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如果債務人在規定日期內不自覺履行義務又不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債務人逃債的情形有哪些
債務人為了逃債可能會出現以下情形
1、企業兼并、倒閉、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換新負責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
2、債務人將資金匯入所立賬戶秘密賬戶或其他單位難以查尋凍結
3、債務人準備將商品轉移、處理換上代銷商品難以用于抵債
4、公款私存、公物私名頻繁地變更經營場所
5、企業不清算就擅自關閉
6、虛擬注冊資金虛擬投資主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