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兼并原來的債務如何處理

導讀:
公司被兼并原來的債務如何處理對公司合并后債務的處理我國法律上作出了明文規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規定“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兼并方不與被兼并方協商債務如何處理。兼并企業作為被兼并企業的新股東對被兼并企業有原有債務不應負連帶責任其風險責任僅以控股出資的股金為限。那么公司被兼并原來的債務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司被兼并原來的債務如何處理對公司合并后債務的處理我國法律上作出了明文規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規定“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兼并方不與被兼并方協商債務如何處理。兼并企業作為被兼并企業的新股東對被兼并企業有原有債務不應負連帶責任其風險責任僅以控股出資的股金為限。關于公司被兼并原來的債務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司被兼并原來的債務如何處理
對公司合并后債務的處理我國法律上作出了明文規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規定“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同時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也就是說不管公司的合并是兩個公司合并為一個新公司還是將一個公司并入另一個公司只要原負債務的公司被合并其所負的債務就由新公司承擔。
公司合并后不還債怎么辦
公司合并后應當償還債務但是很多人卻借此逃脫債務不肯還債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債權人有以下處理辦法
(一)設立擔保
公司合并后有通知和公告的義務在法律規定時間即接到通知三十日內或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債權人可以要求公司設立擔保。
公司合并時的意圖不明合并后的公司信譽難料。要想保證債權的實現債權人最好積極動作可以請求新公司為原債務設立擔保。一旦遇上不還債的情況債權人的債權還有擔保物來保障實現。
(二)向法院起訴
如果新公司以債務隨公司合并消滅這樣的借口拒不還債債權人恐怕也難以通過和平的手段討回欠款。這種情況下債權人的做法有兩個。
1、請律師陪同前往由律師向新公司說明應當履行債務的義務并告知不履行債務將會承擔的責任。公司對法務都看得比較重因此由律師出面可以讓公司有所忌憚。
2、向法院提起訴訟。這是最終也是最有效的辦法債權人必然享有債權因此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向法院起訴借用國家強制力保障合法利益的實現。
企業兼并的形式
(一)購買式兼并
購買式兼并即兼并方出資購買目標企業的資產。這種形式一般是以現金購買為條件將目標企業的整體產權買斷。這種購買只計算目標企業的整體資產價值依其價值而確定購買價格。兼并方不與被兼并方協商債務如何處理。企業在完成兼并的同時對其債務進行清償。
購買式兼并可使目標企業喪失經濟主體資格。兼并企業的購買價格實際上是被兼并企業償還債務以后的出價。因此兼并企業即使承擔目標企業的債務目標企業的資產仍大于債務而使兼并企業獲得實際利益。
(二)承擔債務式兼并
承擔債務式兼并即在目標企業資產與債務等價的情況下兼并方以承擔目標企業的債務為條件接受其資產。作為被兼并企業所有資產整體歸入兼并企業法人主體消失喪失經濟主體資格。按照權利義務對等原則兼并企業沒有理由取得被兼并企業的財產而拒絕承擔其債務。
這種兼并的特點是兼并企業將被兼并企業的債務及整體產權一并吸收以承擔被兼并企業的債務來實現兼并。兼并行為的交易不是以價格為標準而是以債務和整體產權價值之比而定。通常目標企業都還具有潛力或還有可利用的資源。
(三)吸收股份式兼并
吸收股份式兼并即將被兼并企業的凈資產作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為兼并企業的一個股東。
吸收股份式的企業兼并使被兼并企業的整體財產并入兼并企業被兼并企業作為經濟實體已不復存在。吸收股份式也發生在被兼并企業資大于債的情況下。被兼并企業所有者與兼并企業一起享有按股分紅的權利和承擔負虧的義務。在市場經濟比較完善的國家這種兼并形式為數甚多。其中包括資產入股式、股票交換式等。
(四)控股式兼并
控股式兼并即一個企業通過購買其他企業的股票達到控股實現兼并。被兼并企業作為經濟實體仍然存在具有法人資格不過是被改造成股份制企業。兼并企業作為被兼并企業的新股東對被兼并企業有原有債務不應負連帶責任其風險責任僅以控股出資的股金為限。因此被兼并企業債務由自己以其所有額經營管理的財產為限清償日后破產了照此處理與兼并企業無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