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務賣掉了,債權人怎么辦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四條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也就是說受讓方成為新股東的同時成為對標的公司借款的債權人。對債權而言標的公司是權利主體和行為主體對債務而言標的公司是承債主體和清償主體可以獨立于股東依法合規地進行處置與股權轉讓不構成相互制約。第三債務人處分財產的行為將明顯有害于債權債權人才能行使撤銷權。那么公司債務賣掉了,債權人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四條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也就是說受讓方成為新股東的同時成為對標的公司借款的債權人。對債權而言標的公司是權利主體和行為主體對債務而言標的公司是承債主體和清償主體可以獨立于股東依法合規地進行處置與股權轉讓不構成相互制約。第三債務人處分財產的行為將明顯有害于債權債權人才能行使撤銷權。關于公司債務賣掉了,債權人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司債務賣掉了,債權人怎么辦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債務人轉讓債務的需要經債權人的同意如果沒經債權人同意轉讓的轉讓行為對債權人無效債權人可以要求公司承擔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八十四條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第八十五條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第八十六條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公司債務轉讓如何處理
(一)標的公司欠股東借款的債權。標的公司在存續期間因經營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機構貸款有難度等原因由股東以借款形式提供資金支持。現股東轉讓公司股權可同時以債權人的身份提出受讓條件即股權捆綁債權一并轉讓要求受讓方在受讓公司股權支付價款的同時向標的公司提供資金償還欠原股東的債務。也就是說受讓方成為新股東的同時成為對標的公司借款的債權人。
(二)股東欠標的公司借款的債務。股東占用標的公司資金的情形時有發生但在股權轉讓時應當了斷。此款項的法律關系中標的公司是債權人股東是債務人。股東轉讓公司股權時應當明確告知意向受讓人存有債務清償問題處理的辦法是事先作出承諾并在結算轉讓價款時一并償還。
(三)與原股東相關的或然債務風險。股權轉讓前標的公司向金融機構借貸資金由股東提供擔保或股東向金融機構借貸資金由標的公司提供擔保。現股東轉讓公司股權時貸款清償尚未到期作為股權交易的雙方應當約定經征得金融機構同意或解除原股東擔保由新股東對標的公司貸款承擔擔保責任或解除標的公司擔保由原股東另尋他人承擔擔保責任以規避原股東、標的公司或然的債務風險。
(四)與轉讓股東無關聯的債權債務。標的公司在正常經營過程中也會產生一系列的債權債務并與股東無關聯關系。如標的公司向金融機構借貸資金(以標的公司財產作抵押)經營活動中往來的應收應付款項標的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規定、履行合規決策程序向他人提供的擔保等。對債權而言標的公司是權利主體和行為主體對債務而言標的公司是承債主體和清償主體可以獨立于股東依法合規地進行處置與股權轉讓不構成相互制約。
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應具備的條件
債權人撤銷權的成立可分為主、客觀兩個要件。
從主觀方面債務人在實施危害債權人債權的行為時主觀上具有惡意。當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無償轉讓財產或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的行為而危及債權人利益即構成債務人的惡意這里特別指出的是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受讓的第三人主觀上具有惡意。如果第三人在受讓時不具有惡意則債權人就沒有必要對債務人與第三人的行為予以撤銷。
從客觀方面債務人實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債權的行為也就是說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無償轉讓財產或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將大大減少債務人的責任財產使債權人的債權難于實現即應當認為有害于債權。其次債務人處分財產的行為必須是在其與債權人的債權發生后實施的如果是在發生前實施的就不能撤銷。第三債務人處分財產的行為將明顯有害于債權債權人才能行使撤銷權。明顯有害是指債務人在實施處分財產行為以后已不具有足夠的財產清償對債權人的債務。如果債務人仍有足夠的財產清償債務不能認定債務人的行為有害于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