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具有哪些基本權利

導讀:
債務人具有哪些基本權利一、同時履行抗辯權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同時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另一方當事人在同時履行的時間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履行的有權保留自己的給付義務這種保留給付的權利就是同時履行抗辯權。債務人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當事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那么債務人具有哪些基本權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具有哪些基本權利一、同時履行抗辯權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同時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另一方當事人在同時履行的時間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履行的有權保留自己的給付義務這種保留給付的權利就是同時履行抗辯權。債務人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當事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關于債務人具有哪些基本權利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具有哪些基本權利
一、同時履行抗辯權
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同時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另一方當事人在同時履行的時間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履行的有權保留自己的給付義務這種保留給付的權利就是同時履行抗辯權。
二、后履行抗辯權
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先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約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對方當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權利這種權利就是后履行抗辯權。
三、不安抗辯權
不安抗辯權又稱先履行抗辯權指雙務合同成立后應當先履行的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對方不能履行義務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能時在對方沒有履行或者提供擔保之前有權單方中止履行合同義務。
四、債權無效抗辯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債務人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當事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應當將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條先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