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轉移需要的條件具體都有哪些

導讀:
債務轉移的基本條件有哪些一、須有有效債務存在債務有效存在是債務承擔的前提債務自始無效或者承擔時已經消滅即使當事人就此定有承擔合同也不發生效力。法定抵銷與約定抵銷都是將雙方債務在對等額內消火。對抵銷的債務的期限要求不同法定抵銷當事人雙方互負的債務必須均已到期約定抵銷雙方互負的債務即使沒有到期只要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愿意在履行期到來前將互負的債務抵銷也可以抵銷。程序要求不同法定抵銷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未到達對方抵銷行為不生效約定抵銷雙方達成抵銷協議時發生抵銷的法律效力不必履行通知義務。那么債務轉移需要的條件具體都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轉移的基本條件有哪些一、須有有效債務存在債務有效存在是債務承擔的前提債務自始無效或者承擔時已經消滅即使當事人就此定有承擔合同也不發生效力。法定抵銷與約定抵銷都是將雙方債務在對等額內消火。對抵銷的債務的期限要求不同法定抵銷當事人雙方互負的債務必須均已到期約定抵銷雙方互負的債務即使沒有到期只要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愿意在履行期到來前將互負的債務抵銷也可以抵銷。程序要求不同法定抵銷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未到達對方抵銷行為不生效約定抵銷雙方達成抵銷協議時發生抵銷的法律效力不必履行通知義務。關于債務轉移需要的條件具體都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轉移的基本條件有哪些
一、須有有效債務存在
債務有效存在是債務承擔的前提債務自始無效或者承擔時已經消滅即使當事人就此定有承擔合同也不發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債務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可以成立債務承擔。將來發生的債務也可以設立債務承擔只是要等到該債務成立時才發生轉移的效果。訴訟中的債務也可以有第三人承擔。
二、被轉移的債務應當具有可轉移性
不具有可轉移性的債務不能夠成為債務承擔合同的標的。司法實務中通常認為下列債務不具有可轉讓性
1、性質上不可轉移的債務它往往是指與特定債務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聯系的債務需要特定債務人親自履行因而不得轉讓。
2、當事人特別約定不得轉移的債務。
3、合同中的不作為義務。
三、形式要件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依照其規定。
四、第三人須與債務人就債務的轉移達成合意
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部份轉移給第三方應當經債權人同意。這規定要求債務轉讓必須經債權人同意現行許多人誤以為債務轉讓方式只有一種即債務人與第三人達成債務轉讓協議后再經債權人同意。同意是當事人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為實際上是當事人之間達成協議。
五、債務承擔須經債權人的同意
只有征得債權人的同意原合同義務人與第三人之間的轉讓合同義務的協議才能對債權人生效。這主要是因為債務作為一種義務乃是債務人必須履行的而且合同義務的履行直接關系到債權人權利的實現。如果允許債務人隨便處分或者轉讓其債務債權人權利的實現就很難保證。倘若合同義務受讓人沒有履行義務的能力或信用不佳那么債權人的利益甚至就根本不能實現。
協議抵銷和法定抵消有哪些區別
協議抵銷指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使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對等額內消滅。
法定抵銷與約定抵銷都是將雙方債務在對等額內消火。但兩者有不同主要表現在
抵銷的根據不同
法定抵押是基于法律規定只要具備法定條件任何一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約定抵銷雙方必須協商一致不能由單方決定抵銷。
對抵銷的債務的要求不同
法定抵銷要求標的物的種類、品質相同約定抵銷標的物的種類、品質可以不同。比如可以約定以煤炭抵銷運輸費以二級大米抵銷一級大米。抵銷的標的物的種類、品質盡管不同但一般說來他們的價值基本相當比如以1500公斤特級蘋果抵銷2000公斤一級蘋果。
對抵銷的債務的期限要求不同
法定抵銷當事人雙方互負的債務必須均已到期約定抵銷雙方互負的債務即使沒有到期只要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愿意在履行期到來前將互負的債務抵銷也可以抵銷。
程序要求不同
法定抵銷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未到達對方抵銷行為不生效約定抵銷雙方達成抵銷協議時發生抵銷的法律效力不必履行通知義務。約定抵銷使交易活動更加靈活對當事人也更為便利但當事人約定抵銷必須堅持自愿、公平的原則防止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作出同意抵銷的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