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離婚合同補償款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導讀:
所以離婚協議補償款的訴訟時效也是三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那么民法典離婚合同補償款的訴訟時效是幾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所以離婚協議補償款的訴訟時效也是三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關于民法典離婚合同補償款的訴訟時效是幾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離婚協議補償款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訴訟時效原則上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開始計算。所以離婚協議補償款的訴訟時效也是三年。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哪些情況不適用協議離婚
1、一方要求離婚的;
2、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未達成協議的;
3、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4、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