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收養子女的手續有哪些?

導讀:
當被收養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兒的監護人作為送養人。那么合法收養子女的手續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被收養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兒的監護人作為送養人。關于合法收養子女的手續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收養人想要收養子女,在什么樣的情形下是合法收養呢?需要具備的條件有哪些?合同收養子女的流程是怎么樣的?關于收養方面的問題,如非法收養子女怎么征收撫養費呢?現在律圖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具體的介紹關于收養子女方面的法律問題。
一、合法收養子女的手續有哪些?
收養應按申請、審查、登記程序辦理。
1、申請:要求收養子女的當事人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申請收養,按規定提交有關證件、證明材料。
2、審查:收養登記機關在收到有關證件、證明材料的基礎上,遵循收養登記的原則及法律規定的條件,認真審查,嚴格把關,依法辦理。
3、登記:經審核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收養登記證》,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二、收養需要滿足的條件
1、被收養人應具備的條件
《民法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三條規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2、收養人應具備的條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3、送養人應具備的條件
中國《民法典》所認可的送養人,包括下列公民和社會組織;
(1)孤兒的監護人。當被收養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兒的監護人作為送養人。
(2)社會福利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是指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所興辦的慈善機構。那些因父母死亡,其他親屬又無力撫養的孤兒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依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由社會福利機構收容撫養。當收養人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自愿收養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孩子時,社會福利機構即可成為送養人。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中關于合法收養子女方面的問題解答,更多關于收養子女方面的問題,如收養子女的注意事項有?如果對收養協議進行公證?收養關系解除的條件有哪些?請具體聯系我們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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