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小孩需要什么手續,要滿足哪些條件

導讀:
收養繼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生父或生母結婚的證明。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但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不受此限制;3、無子女。(二)被收養人的條件:1、不滿十四周歲。被收養人已有配偶的須征得其配偶同意。那么收養小孩需要什么手續,要滿足哪些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收養繼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生父或生母結婚的證明。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但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不受此限制;3、無子女。(二)被收養人的條件:1、不滿十四周歲。被收養人已有配偶的須征得其配偶同意。關于收養小孩需要什么手續,要滿足哪些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收養小孩需要什么手續
根據《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的有關規定,收養小孩需辦理以下手續:
(一)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和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1、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3、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二)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并應當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其中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人還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的證明;
2、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收養繼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生父或生母結婚的證明。
(三)收養登記必須嚴格依照分級登記制度進行:
1、涉及到內地公民與內地公民的收養登記,由孩子戶口源頭地的縣級民政部門辦理;
2、涉及到港、澳、臺、華僑與內地公民的收養登記由地級市(州)民政部門辦理;
3、涉外的收養登記,由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民政部門或經省(直轄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級市(州)的民政部門辦理。
(四)當事人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成立收養關系的登記關系。
二、收養小孩需要什么條件
收養小孩所需要的條件分為收養人條件和被收養人條件,只有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才能辦理收養登記,合法收養小孩。
(一)收養人的條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即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滿三十五周歲。但收養孤兒或者殘疾兒童可不受此限制。繼父母收養繼子女也不受此限制。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但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無子女。但收養孤兒或者殘疾兒童可不受此限制。繼父母收養繼子女也不受此限制。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雖有一名子女,但該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嚴重疾病,將來無法盡贍養義務的,也可收養一名健康的小孩;
5、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6、有正當的收養目的,不違背社會公德和國家法律及國家計劃生育的規定。如果是為了玩弄女性或長期姘居而收養異性子女,就不能允許;
7、收養人有配偶的,須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須由夫妻共同收養;
8、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但收養孤兒或殘疾兒童可不受此限制。
(二)被收養人的條件:
1、不滿十四周歲。但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繼父母收養繼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2、喪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但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腸子女不受此限制)的小孩;
3、被收養人年滿十周歲的,須征得其本人同意。被收養人已有配偶的須征得其配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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