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民法典共同債務新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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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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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婚前財產是否一起償還共同債務
段建國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民法典中婚前財產是否一起償還共同債務
內容:婚前個人財產屬于個人所有,但如果債務被認定為共同債務時,而共同財產無法完全進行清償時,可能會對債務進行分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包括夫妻一方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侵權行為所負的債務。那么民法典中婚前財產是否一起償還共同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段建國律師
2022.02.11277人收看 -
林艷英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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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共同財產抵押算是共同債務嗎
李維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民法典共同財產抵押算是共同債務嗎
內容: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物權法定原則是指物權的種類及其內容等均由法律明確規定,當事人不能任意創設新物權或變更物權的法定內容。若抵押權根據合同當事人約定就可消滅,則有違物權法定原則。那么民法典共同財產抵押算是共同債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李維律師
2022.02.11419人收看 -
楊一凡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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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丈夫治病借錢是否屬于共同債務
邢穎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民法典中丈夫治病借錢是否屬于共同債務
內容:對于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雙方離婚,也應當共同清償。如果屬夫妻共同債務,則該債務的承擔應根據夫妻離婚時對債務的約定來確定由一方或雙方來承擔。那么民法典中丈夫治病借錢是否屬于共同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邢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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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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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離婚時,夫妻應共同償還共同債務,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無法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清償?!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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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網上貸款離婚共同債務的依據
王熙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民法典網上貸款離婚共同債務的依據
內容:民法典網上貸款離婚共同債務的依據民法典第千零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那么民法典網上貸款離婚共同債務的依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王熙律師
2022.02.08606人收看 -
馮清琴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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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婚后丈夫借錢債務是否共同承擔
龍珊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民法典中婚后丈夫借錢債務是否共同承擔
內容: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民法典中婚后丈夫借錢債務是否共同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龍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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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玉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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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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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前個人債務婚后是個人償還還是共同償還
張旭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民法典婚前個人債務婚后是個人償還還是共同償還
內容: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后,債務人的配偶只在其實際接受財產或受益的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綜上所述,如果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那么民法典婚前個人債務婚后是個人償還還是共同償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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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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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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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離婚中一方過錯的新規
陳明月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民法典離婚中一方過錯的新規
內容: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那么民法典離婚中一方過錯的新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陳明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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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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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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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夫妻共同債務是怎么處理的
黃東潔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民法典夫妻共同債務是怎么處理的
內容:夫妻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千零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民法典夫妻共同債務是怎么處理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黃東潔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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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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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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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前子女撫養費算夫妻共同債務嗎
王學瑞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民法典中前子女撫養費算夫妻共同債務嗎
內容: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橐鲫P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那么民法典中前子女撫養費算夫妻共同債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王學瑞律師
2022.02.12172人收看 -
劉曉紅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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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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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擔保借錢做生意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翁玉素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民法典中擔保借錢做生意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內容: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其次,確認為夫妻共同債務的,離婚時要由雙方共同清償。如果經雙方協商,確定雙方清償的比例,對協議達成一致的,雙方要按協議履行還款義務。那么民法典中擔保借錢做生意是夫妻共同債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翁玉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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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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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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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
陳宗瓊律師
民法典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
內容:夫妻共同債務,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二是債務須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活動,包括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那么民法典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陳宗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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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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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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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分居期間產生的債務_民法典中夫妻分居期間共同債務怎么界定
孔孟廷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夫妻雙方分居期間產生的債務_民法典中夫妻分居期間共同債務怎么界定
內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 ...。
孔孟廷律師
2022.05.162500人收看 -
王學瑞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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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因共同財產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的對外、對內效力是什么
姚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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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因共同財產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的對外、對內效力是什么
內容: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民法典的因共同財產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的對外、對內效力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姚平律師
2022.02.11432人收看 -
郭銘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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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后個人財產能否清償共同債務
張嘉娛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民法典婚后個人財產能否清償共同債務
內容:民法典規定,夫妻共同的債務由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所有債務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那么民法典婚后個人財產能否清償共同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嘉娛律師
2022.02.11333人收看 -
張嘉娛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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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婚前財產做抵押是否共同債務
趙金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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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婚前財產做抵押是否共同債務
內容: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約定為個人財產。那么民法典中婚前財產做抵押是否共同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趙金保律師
2022.02.11395人收看 -
邢穎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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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登記結婚前舉辦婚禮所負債務(婚禮籌備金),不同于家庭生活開支,除非雙方有共擔之合意,否則不作為共同債務處理。但購置結婚用品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使用的,應認定為共同債務元甲婚姻家事 245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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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幾個亮點被吳律師實現了?? 1.未約定利息,按照4倍LPR支持 2.配偶代還部分借款,視為債務追認,共同償還 3.律師費和訴訟費全部由對方承擔
吳夢云 857評論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楹蠖速彽梅课?,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橐鲫P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婚內財產協議 379評論 -
夫妻一方對方擔保,所形成的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
元甲婚姻家事 302評論 -
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姚平 224評論 -
【元甲案例】婚內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嗎?離婚時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劉先生與90后的林女士經介紹認識,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生活背后,一場突如其來的經濟危機悄然降臨。自從孩子出生后,家庭開銷逐漸加大,由于兩人工作收入較低,夫妻倆人覺得網店生意能賺錢,于是在2019年,兩人經過協商入駐了網購平臺經營一家網店。原本希望開網店能夠賺錢彌補家庭開支,但沒想到由于兩人對于經營網店沒有經驗,沒過多久網店生意虧損欠了十萬塊錢。年輕的小夫妻大手大腳花錢習慣了,再加上養育孩子花銷不斷增長,林女士和劉先生開始入不敷出。 掉入網貸的深淵無法自拔 兩人在金錢的壓力下開始了網貸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間,林女士先后從××貸、××優品、××月付、×音、××白條、××花、××易、××借條、××卡、××花唄、××分期、××借等十幾個平臺進行借款,同時林女士還向親人分別借款12萬元、3.1萬元、3萬元等多筆借款。起初,這只是用來應對臨時的金錢周轉難題,但在一次次的還貸壓力之下,他們發現貸款的數額越來越大,利息也越來越高。于是二人開始刷信用卡、借網貸用于償還欠款,加上日常生活開銷較大,只能拆東墻補西墻,債務及利息越積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網絡平臺債務19萬余元及他人欠款18萬余元,劉先生為了給林女士償還平臺債務,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萬元。網貸的債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欠越多,兩個人矛盾越來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圍也開始惡化。 高額債務到底由誰承擔 林女士責怪劉先生在家庭財務上的管理不善,劉先生則覺得林女士過于揮霍浪費。漸漸地,他們之間的溝通變得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爭吵和長時間冷戰。 最終,兩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但在誰承擔家庭債務的問題上爭吵不休,誰也不愿意多承擔債務,因此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在此情況下,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且要求28萬元債務由林女士自己來承擔。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萬余元債務,實在是無力承擔,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希望元甲律師能夠幫助自己談判,希望劉先生名下的債務由劉先生自己承擔。 調解離婚 債務各自承擔 元甲專案組開始指導林女士收集證據資料,準備應訴。在起初階段,劉先生態度非常堅決,不接受庭前調解。 庭審過程中,元甲律師據理力爭,指出無法證明這個債務屬于林女士的個人債務,而且林女士這邊的債務金額更高,需要分割公積金、養老保險等財產。在元甲律師積極向法院爭取調解下,最終迫使劉先生同意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劉先生的個人債務由劉先生自己來承擔。成功調解離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開心,表示“元甲律師為他們排憂解難,調解結果達到了心理預期,壓在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元甲律師真是個精英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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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F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钡诰虐侔耸鍡l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師 333評論